责编:陈凯欣
2025-05-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鉴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数量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一、关于发行价格及数量的调整依据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获得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发行方案,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需对发行价格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二、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3日完成2024年度权益分派,具体实施方案为:以扣除回购股份后的389,351,8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人民币。
三、本次调整情况
1. 发行价格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发行价格需扣除已分配的现金股利。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 = 原定发行价格 - 每股派发的现金股利
= 13.83元/股 - 0.30元/股 = 13.53元/股
2. 发行数量调整
根据募集资金总额范围(不低于30,000万元且不超过50,000万元)和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
最低发行数量 = 30,000万元 ÷ 13.53元/股 ≈22,172,950股
最高发行数量 = 50,000万元 ÷ 13.53元/股 ≈36,954,915股
调整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仍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30%。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伊戈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