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编:陈凯欣
2025-05-17
近日,国内公募基金行业迎来一项重要创新。记者从相关渠道获悉,首批基于业绩比较基准的浮动费率产品已在5月16日完成上报工作。
此次参与产品申报的共有26家基金管理人,其中包括易方达、富国、广发等业内规模领先的机构,以及少数中小基金公司和一家外商独资管理人。这些机构均展现出较强的投资实力,并选派了旗下长期业绩表现优异的基金经理负责新产品。
与传统基金产品不同,这批创新产品的收费模式更加精细化。具体而言,管理费将根据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时间长短以及投资收益情况分档收取:若投资者持有时间不足一年,基金管理人仅能获得基础管理费;而当持有期达到或超过一年时,管理费的收取将与投资收益率挂钩。
在产品设计上,这批基金充分体现了以投资者利益为核心的理念。对于符合一定持有期要求的赎回行为,管理费率将根据产品实际收益与业绩基准的对比结果进行动态调整:如果产品收益显著低于基准,则管理费率相应下调;若收益超越基准,则可适当提高费率标准,但升档幅度明显小于降档幅度,旨在更好地实现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利益的绑定。
在投资方向和基准设置上,首批上报的产品主要聚焦于全市场选股策略,并以沪深300、中证A500、中证500或中证800等主流宽基指数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相关机构表示,未来将根据产品运行经验,进一步拓展可选的业绩基准范围,探索包括主题风格类指数在内的多样化选择。
多家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渠道表示,新产品旨在引导投资者形成长期投资理念,并通过优化首发销售策略,避免"高开低走"的市场现象。机构普遍认为,这类产品不仅能够实现管理人与投资者的风险收益共担,还能有效平衡管理激励与费率控制之间的关系。
据了解,《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明确要求,在未来一年内,规模排名靠前的头部基金管理公司需将此类创新产品的发行数量不低于其主动权益类基金发行总量的60%。试行期结束后,相关部门将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并持续优化。
业内人士指出,这类产品采用新老划断的方式推进改革,对存量产品的运作不会产生影响。随着更多机构完成相关准备工作,第二批产品也有望在后续推出。